甘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9-12-31 14:09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意见
第二部分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三部分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一部分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金万众发[2019]28号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
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本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2018年2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环保公司”)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28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金环保发[2018]406号)。
万众环保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委托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受委托后,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踏勘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11月7-8日、25-26日云腾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及调查情况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2019年12月1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艺及主要环保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生产设备板框压滤机为3台,其中2台利旧,1台新增;实际建设中3台板框压滤机均为利旧;取消晾晒工序,压滤后的产品直接控干。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以上变动对生产系统及环境的影响无显著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粉尘和石灰水制备粉尘。
(1)破碎工序粉尘(G1)
破碎工序采用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串联对被腐蚀废耐火砖进行破碎、筛分,项目破碎机均采用下沉式安装在原料库房内离地面两米以下,破碎粉尘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石灰水制备粉尘(G2)
石灰水制备在车间内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
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地面硬化以及洒水、加强车间通风、车辆进行喷淋洗轮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
厂区地面硬化,生产车间、库房均作地面防渗处理,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生产工序产生滤液全部回用;车间地面冲洗水、检化验废液以及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收集水,可全部回用浸出车间水洗工序,项目无废水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引风机、锷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压滤机和各类泵,通过采用低噪声选型、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配设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固废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检验分析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滤布:项目3台压滤机,压滤机滤布需定期更换,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石灰粉包装袋
石灰水制备工序原料石灰的包装袋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①破碎工序布袋收尘
废耐火砖破碎工序收尘灰性质与原料性质相同,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氟化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8,废物代码为321-023-48(电解铝工艺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项目破碎工序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危废暂存场所建设要求的原料库内进行,收尘灰在收尘器灰斗内暂存后定期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有害物质。
②检验分析废样品
根据工艺要求,水洗脱氟后滤饼需采样进行危废鉴定,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3%。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系统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0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3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经监测,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4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PH、SS、CODcr、氨氮、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3、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经监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344吨,氟化物年排放量为0.00108吨,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固体废物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项目固废废物为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以及检验分析固废。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属危险废物,定期返回本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石灰粉包装袋车间暂存后返厂家回收利用;检验分析废样品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五、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厂址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报告书结论:“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完成环评报告书中各项要求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建议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专家组结论:“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编制较规范,建设单位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日常环境管理基本规范,专家组同意监测报告结论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参会人员名单见会议签到表。
附件: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意见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2019年9月9日
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意见






第二部分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
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云腾检验[2019]第029号
建设单位: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编制单位: 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项 目 负 责 人:
报 告 编 写 人:
建设单位: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8909458868
邮编:737100
地址:金昌市开发区武汉路1号
编制单位: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935-8233811
邮编:737100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41号
原料进口 |
布袋除尘器 |
破碎工序排气筒 |
雾状水喷淋抑尘 |
水洗浸出槽 |
污水处理设施 |
应急事故池 |
循环水池 |
成品库 |
成品 |
办公区 |
生活区 |
目 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基本情况 1
1.2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与开展 1
1.3验收范围及内容 2
2验收监测依据 4
2.1法律、行政法规 4
2.2技术导则、规范 4
2.3相关文件 5
3 原有工程概况 6
3.1 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6
3.2 原有工程平面布置 7
4扩建项目建设情况 8
4.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8
4.2 建设内容 9
4.3主要原、辅料消耗 13
4.4供排水平衡 14
4.5依托工程 15
4.7项目变动情况 21
5 环境保护设施 22
5.1 污染治理设施 22
5.2项目环境风险 23
5.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26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9
6.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29
6.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0
7 验收执行标准 33
7.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33
7.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34
8 验收监测内容 35
8.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35
8.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36
8.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37
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8
9.1监测分析方法 38
9.2监测仪器 40
9.3人员资质 40
9.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0
9.5废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1
9.6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2
9.7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3
10 验收监测结果 44
10.1生产工况 44
10.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44
10.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果 50
10.4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52
11验收监测结论 55
11.1工程建设结论 55
11.2污染物排放监测、调查结论 55
11.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论 57
11.4环境管理执行情况 57
11.5验收监测总结论 57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基本情况 1
1.2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与开展 1
1.3验收范围及内容 2
2验收监测依据 4
2.1法律、行政法规 4
2.2技术导则、规范 4
2.3相关文件 5
3 原有工程概况 6
3.1 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6
3.2 原有工程平面布置 7
4扩建项目建设情况 8
4.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8
4.2 建设内容 9
4.3主要原、辅料消耗 13
4.4供排水平衡 14
4.5依托工程 15
4.7项目变动情况 21
5 环境保护设施 22
5.1 污染治理设施 22
5.2项目环境风险 23
5.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26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9
6.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29
6.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0
7 验收执行标准 33
7.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33
7.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34
8 验收监测内容 35
8.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35
8.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36
8.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37
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8
9.1监测分析方法 38
9.2监测仪器 40
9.3人员资质 40
9.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0
9.5废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1
9.6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2
9.7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3
10 验收监测结果 44
10.1生产工况 44
10.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44
10.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果 50
10.4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52
11验收监测结论 55
11.1工程建设结论 55
11.2污染物排放监测、调查结论 55
11.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论 57
11.4环境管理执行情况 57
11.5验收监测总结论 57
附 图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 件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环保发〔2019〕43号
附件3: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
附件4:工况核查表
附件5:建设单位关于防渗区域防渗措施的说明
附件6:化验室产品检验记录
附件2:《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环保发〔2019〕43号
附件3: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
附件4:工况核查表
附件5:建设单位关于防渗区域防渗措施的说明
附件6:化验室产品检验记录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是在原有利用含镍废电池及电镀渣生产氧化亚镍的生产工艺条件下,完全利用原有的厂房、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扩能改造,生产碳化硅和氟化钙产品。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环保公司”)是甘肃省环保厅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具备生产和处理固体危险废物的条件和能力。该厂区占地22000m2,建筑物面积8000m2,生产区建有4座共5000m2框架、钢结构的标准化生产厂房,原料仓库、产品库等设施,有综合办公楼以及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化验分析检测中心等设施设备。
2018年2月万众环保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织对铝电解废耐火砖进行无害化处理试验和论证,在大量试验的基础上,编制出《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建议书》,并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经金昌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于9月28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金环保发[2018]406号)。
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在利旧的基础上,增加环保投资57.7万元,使总投资达到1276.5万元。增加的主要环保设备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原料库通风1套;雾状水喷淋设施+浸出车间通风1套;将30m3原有沉淀池部分改造为滤液循环池,部分改造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配套导排设施;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进行了防渗处理、对简单防渗区进行了水泥硬化;进行建筑隔声、减震、消声器的设置。
1.2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与开展
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万众环保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委托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接受万众环保公司委托后,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踏勘。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定、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合该公司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依据编制的验收监测方案,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7-8日、25-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及调查情况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3验收范围及内容
(1)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生产线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进行验收。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工程(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均于2016年1月1日停产至今。
(2)验收监测及调查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进行监测,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等,具体如下:
①废气排放监测;
②废水排放监测;
③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
④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⑤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⑥固体(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排放去向调查;
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⑧环境管理检查。
2验收监测依据
2.1法律、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7)《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4日;
(8)《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
(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2018年10月16日;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2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9-2001);
(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见附件1;
(2)《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2018年9月;
(3)《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环保发〔2018〕406号,2018年9月,见附件2;
(4)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原有工程概况
3.1 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是甘肃省环境保护局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公司主营:废镍电池、含镍废渣、废镍、铜、锌料的回收利用、生产加工、销售。
2003年4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03年6月获得金昌市环保局审批意见;项目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原料等供求关系影响,原料除含镍废电池外,又增加了废镍渣(含镍废料),该项目于2005年经金昌市环保局验收通过。
为了延伸产业链,提高固废的利用率和产品高附加值,2009年公司在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对碳酸镍进行深加工,生产氧化亚镍、氯化镍产品,并附产硫酸铜和硫酸锌产品。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09年2月获得金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金环建发[2009]2号),该项目于2011年通过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金环验发(2011)03号”。2011年1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建成,并于2011年通过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金环验发(2011)03号”。
受原料供应、市场需求的影响,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工程(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均于2016年1月1日停产至今。原有工程均办理了环评及验收手续,由例行监测及验收数据可知,原有工程运行期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原有工程目前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3.2 原有工程平面布置
原有工程生产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等,包括:净化车间、浸出车间、原料库、危废库房、循环水池等,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北侧,项目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原有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1。
1.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是在原有利用含镍废电池及电镀渣生产氧化亚镍的生产工艺条件下,完全利用原有的厂房、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扩能改造,生产碳化硅和氟化钙产品。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环保公司”)是甘肃省环保厅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具备生产和处理固体危险废物的条件和能力。该厂区占地22000m2,建筑物面积8000m2,生产区建有4座共5000m2框架、钢结构的标准化生产厂房,原料仓库、产品库等设施,有综合办公楼以及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化验分析检测中心等设施设备。
2018年2月万众环保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织对铝电解废耐火砖进行无害化处理试验和论证,在大量试验的基础上,编制出《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建议书》,并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经金昌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于9月28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金环保发[2018]406号)。
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在利旧的基础上,增加环保投资57.7万元,使总投资达到1276.5万元。增加的主要环保设备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原料库通风1套;雾状水喷淋设施+浸出车间通风1套;将30m3原有沉淀池部分改造为滤液循环池,部分改造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配套导排设施;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进行了防渗处理、对简单防渗区进行了水泥硬化;进行建筑隔声、减震、消声器的设置。
1.2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与开展
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万众环保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委托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接受万众环保公司委托后,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踏勘。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定、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合该公司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依据编制的验收监测方案,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7-8日、25-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及调查情况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3验收范围及内容
(1)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生产线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进行验收。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工程(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均于2016年1月1日停产至今。
(2)验收监测及调查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进行监测,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等,具体如下:
①废气排放监测;
②废水排放监测;
③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
④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⑤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⑥固体(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排放去向调查;
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⑧环境管理检查。
2验收监测依据
2.1法律、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7)《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4日;
(8)《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
(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2018年10月16日;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2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9-2001);
(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见附件1;
(2)《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2018年9月;
(3)《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环保发〔2018〕406号,2018年9月,见附件2;
(4)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原有工程概况
3.1 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是甘肃省环境保护局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公司主营:废镍电池、含镍废渣、废镍、铜、锌料的回收利用、生产加工、销售。
2003年4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03年6月获得金昌市环保局审批意见;项目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原料等供求关系影响,原料除含镍废电池外,又增加了废镍渣(含镍废料),该项目于2005年经金昌市环保局验收通过。
为了延伸产业链,提高固废的利用率和产品高附加值,2009年公司在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对碳酸镍进行深加工,生产氧化亚镍、氯化镍产品,并附产硫酸铜和硫酸锌产品。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09年2月获得金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金环建发[2009]2号),该项目于2011年通过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金环验发(2011)03号”。2011年1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建成,并于2011年通过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金环验发(2011)03号”。
受原料供应、市场需求的影响,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工程(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均于2016年1月1日停产至今。原有工程均办理了环评及验收手续,由例行监测及验收数据可知,原有工程运行期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原有工程目前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3.2 原有工程平面布置
原有工程生产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和含镍废电池和含镍废渣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等,包括:净化车间、浸出车间、原料库、危废库房、循环水池等,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北侧,项目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原有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1。
图3-1原有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图
4扩建项目建设情况
4.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4.1.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
金昌市位于河西走廊东部,祁连山脉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距省城兰州394km。地理坐标为东径101°04'35"~102°43'40",北纬37°47'10"~39°0'30"。东接武威、民勤,北和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佑旗接壤,南靠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南与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毗邻。全境东西长144.78km,南北宽134.6km。市域边界范围:东至朱王堡镇董家堡村徐家北墩,西至白石崖沟,南至长沟门,北至陈家深井。边界线总长486km,面积9593km2。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4.1.2项目布局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场地内,原原料场地改造为项目的破碎车间,原氯化镍生产浸出车间利用原有设备改为项目的无酸浸出及氟化钙硅酸钙生产车间。具体见图4-1。
4.2.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行业代码:HW48,废物代码为321-023-48(电解铝工艺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计投资约1276.5万元;环保投资57.7万元;环保投资占部投资的比例为4.52%。
(5)建设地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中间
(6)劳动定员:30人,破碎车间13人,浸出车间13人,管理人员4人。
(7)实际生产时间:年有效生产天数为25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4.2.2建设规模
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
4.2.3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配套设施齐全,本项目基建工程规模较小。改扩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利用现有厂房及设施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4.2.4主要生产设备
新增及利旧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4-2。
表4-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4.3主要原、辅料消耗
4.3.1原料来源
本项目利用原料为甘肃省内及其周边电解铝厂电解槽大修期间产生的内衬废耐火砖,主要原料来自甘肃东兴铝业、兰州铝厂、白银银鹭铝业、连城铝业、临洮铝业等电解铝企业,省内这些企业年废弃旧内衬耐火砖量约达3万吨。
4.3.2原辅料消耗
项目生产过程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4-3。
表4-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4.4供排水平衡
4.4.1给排水
供水系统:项目供水由金川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水量、水质和水压均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排水系统:项目生产用水为内部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金昌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4.4.2水平衡
项目用水平衡表见表4-4和图4-2。
表4-4 项目水平衡表
本项目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
4.6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4.6.1工艺流程
(1)分拣工序
废耐火砖主要是由碳化硅和氮化硅粘合而成的,高温电解时碳化硅砖裸露在电解池的表层形成氧化铝和冰晶石的共熔物(用来保护阴极内衬)。电解槽大修换下来的废耐火砖约有1/3裸露部位附着冰晶石,冰晶石中含有氟化钠,氟化物在耐火砖表面形成白色的附着物,为被腐蚀耐火砖。通过废耐火砖的偏光显微镜结构分析表明,浸入的电解质NaF、Na3AlF6和A12O3等分布在耐火砖的裂缝与孔洞中,并和未被腐蚀的废耐火砖有明显的界面。本项目原料废耐火砖由专门的危废运输车辆拉运至公司原料库后由工人根据耐火砖的颜色进行分拣,凡是含有发白附着物的废耐火砖必须挑选出来进行水洗处理,对于未受污染的且颜色是青灰色的分捡出来单独堆放,并对分离出来没有侵蚀的废耐火砖进行二次分拣,二次分拣后未腐蚀耐火砖每批产品均由质检员抽样进行化验监督。
(2)破碎工艺
人工分拣后被腐蚀的耐火砖及运输和分拣过程中出现的小颗粒均需要进行后续处理,首先由铲车将该类物料送入鄂式破碎机进行粗碎后,再进行锤破,最终废耐火砖出料粒度达到325-700µm范围后由密闭皮带运输机送入浸出车间水洗工序。
项目破碎工序位于原料库内,原料库房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库要求,项目破碎机均采用下沉式安装在离地面两米以下,破碎后的碎料由输送设备传送到地面进入下一个生产程序。破碎粉尘由引风机引入破碎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除尘设备布置在厂房内。
(3)水洗工艺流程
在15m3的钢衬胶反应罐中,加水至下层搅拌浆处,加入物料2t,开启搅拌进行浆化,浆化完成后,继续加水至罐体的3/4处,总加水量8 m3,搅拌30min后,将混浊溶液泵至压滤机进行液固分离;滤饼返回另一反应罐中继续进行二次水洗操作,水洗操作完成后,进行液固分离;滤液返入氟化钙反应罐中用于生产氟化钙与硅酸钙的混合产品;滤饼进行自然捆水处理。
(4)水洗后滤饼浸出毒性化验
氟化物检测方法主要为离子选择电极法和离子色谱法2种。本项目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对滤饼中的氟进行检测,并在试生产过程中用两种方法进行对照分析。若满足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要求,可作为碳化硅产品,若不满足要求则继续返回水洗工序进行处理,直至满足GB 5085.3-2007要求。
水洗碳化硅10吨为一批,每批产品均需要进行氟离子监测,每批产品至少采5个样进行浸出实验,滤饼经硫酸硝酸法(HJ/T 299)浸出的浸出液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氟化物浓度。以氟离子选择电极为指示电极,甘汞电极为参比电极,插入溶液中组成电池,电池的电动势E在一定条件下与F-离子的活度的对数值成线性关系。通过测量电池电动势可以测定F-离子的活度。溶液的酸度对测定有影响,氟电极适宜测定的pH范围为5~7。样品化验产生的固废和废液均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项目有专门化验员进行检测滤饼中的氟浓度,以保证水洗工序的正常进行。
(5)氟化钙硅酸钙生产工艺流程
水洗工序中产生的含氟水主要物相是:Na2SiO3、NaF,采用经济有效的石灰化学沉淀法处理滤液。滤液由泵泵入15m3的反应槽中,加入1.5m3 25%的石灰水,搅拌1小时,进行压滤,液固分离后,水合并至水洗工序;滤饼自然脱水控干为氟化钙硅酸钙产品。化学沉淀原理如下:
2NaF+Ca(OH)2=2NaOH+CaF2(g);
Na2SiO3+Ca(OH)2=2NaOH+CaSiO3(g)。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见图4-3。
(1)大气污染源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破碎工序粉尘(G1),石灰水制备车间粉尘(G2)。
G1:破碎工序粉尘
G1-1(破碎工序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位于原料库内,破碎工序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收尘后15m排气筒排放。
G1-2(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破碎工序粉尘收集效率95%,未收集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
G2:石灰水制备车间粉尘:
石灰水制备在浸出车间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属于有车间厂房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
(2)废水污染源
项目定员全部从万众环保科技公司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密闭输送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的废水污染源为:检化验废液(W1)、车间冲洗水(W2)。
W1:检化验滤液
水洗后滤饼需采样在分析化验室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分析过程产生的浸出废液含有氟化物,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
W2:车间地面冲洗水
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氟化物,地面冲洗水部分损耗外,其余排入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只考虑生产工艺产生固废:破碎工序布袋收尘(S1)、废滤布(S2)、石灰粉包装袋(S3)、检验分析固废(S4)。
S1:破碎工序布袋收尘
腐蚀耐火砖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定期返回本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
S2:废滤布
项目3台压滤机,压滤机滤布需定期更换,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S3:石灰粉包装袋
石灰水制备工序原料石灰的包装袋车间暂存后返厂家回收利用。
S4:检验分析废样品
根据工艺要求,水洗脱氟后滤饼需采样进行危废鉴定,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与检验过程产生的浸出废液一并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设备、压滤机、各类水泵等。
项目污染物产排污节点分析见表4-5。
表4-5 本项目产排污节点分析汇总表
4.7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艺及主要环保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生产设备板框压滤机为3台,其中2台利旧,1台新增;实际建设中3台板框压滤机均为利旧;取消晾晒工序,压滤后的产品直接控干。
4.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4.1.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
金昌市位于河西走廊东部,祁连山脉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距省城兰州394km。地理坐标为东径101°04'35"~102°43'40",北纬37°47'10"~39°0'30"。东接武威、民勤,北和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佑旗接壤,南靠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南与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毗邻。全境东西长144.78km,南北宽134.6km。市域边界范围:东至朱王堡镇董家堡村徐家北墩,西至白石崖沟,南至长沟门,北至陈家深井。边界线总长486km,面积9593km2。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4.1.2项目布局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场地内,原原料场地改造为项目的破碎车间,原氯化镍生产浸出车间利用原有设备改为项目的无酸浸出及氟化钙硅酸钙生产车间。具体见图4-1。
图4-1 总平面布置图
4.2 建设内容4.2.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行业代码:HW48,废物代码为321-023-48(电解铝工艺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计投资约1276.5万元;环保投资57.7万元;环保投资占部投资的比例为4.52%。
(5)建设地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中间
(6)劳动定员:30人,破碎车间13人,浸出车间13人,管理人员4人。
(7)实际生产时间:年有效生产天数为25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4.2.2建设规模
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
4.2.3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配套设施齐全,本项目基建工程规模较小。改扩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利用现有厂房及设施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 工程名称 | 环评阶段工程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
| 主体工程 | 分拣破碎工序 | 分拣破碎工序直接在现有原料库房内进行,配套安装破碎设施及除尘设施。 | 分拣破碎工序在现有原料库房内进行,安装地下破碎设施、粉尘收集系统及布袋除尘器 | 对现有原料库进行改造;新增破碎设备和除尘设施 |
| 水洗工序 |
利用现有浸出车间厂房及设备(2座15m3浸出槽、 2台压滤机及天车等配套设施) |
利用原有浸出车间厂房及设备(2座浸出槽、 2台压滤机及天车均为利旧) |
依托 | |
| 氟化钙制备工序 | 利用现有浸出车间厂房及设备(1座15m3浸出槽、天车等配套设施),新增1台氟化钙压滤设施 | 利用现有浸出车间厂房及设备(1座15m3浸出槽、天车等配套设施),1台压滤机为利旧 | 车间依托 | |
| 石灰乳制备工序 | 在现有浸出车间新增1台5m3石灰乳制备槽 | 在现有浸出车间新增1台5m3石灰乳制备槽 | 车间依托;新增石灰乳制备槽 | |
| 原料库 | 半封闭原料库,面积1300m2,可储存物料3000吨,用于存放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 | 依托原有原料库,并进行全封闭改造 | 依托 | |
| 成品库 | 封闭库房,面积2300m2,可储存产品5000吨 | 储存产品,并用于分拣原料 | 依托 | |
| 公辅工程 | 给水 | 厂区内供水管网已覆盖,根据需要就近连接管网 | 厂区内供水管网已覆盖,根据需要就近连接管网 | 依托 |
| 排水 | 现有工程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 |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 | 依托 | |
| 供电 | 现有工程用电负荷满足本项目需求 | 现有工程用电负荷满足本项目需求 | 依托 | |
| 供热 | 集中供热 | 集中供热 | 依托 | |
| 通风 | 浸出车间采用车间门窗、天窗自然通风 | 浸出车间采用车间门窗、天窗自然通风 | 依托 | |
| 分析室 | 利用现有分析室并新增检测设备 | 利用现有分析室并新增检测设备 | 依托现有,新增设备 | |
| 循环水池 | 将现有沉淀池水处理池改造为循环水池 | 将现有沉淀池水处理池改造为循环水池 | 利旧改造 |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破碎工序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均安装于地下,破碎工序产生粉尘采用1台单机布袋收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破碎工序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均安装于地下,破碎工序产生粉尘采用1台单机布袋收尘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 废水 |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 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昌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依托 | ||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原料石灰粉包装袋、清洗后废滤布在浸出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暂存后厂家回收或合理处置 | 原料石灰粉包装袋在车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压滤机废滤布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 ||
| 分析实验室固废:废样品采用塑料桶收集,每日返回水洗工序处理 | 分析实验室固废:废样品采用塑料桶收集,每日返回水洗工序处理 | 新增塑料桶 | ||
|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破碎工段布袋收尘属于危险废物,除尘器位于原料库内,收尘灰自带灰斗暂存后每日吨袋收集送入水洗工序处理 |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破碎工段布袋收尘属于危险废物,除尘器位于原料库内,收尘灰自带灰斗暂存后每日吨袋收集送入水洗工序处理 | |||
| 生活垃圾:定期运往金昌市垃圾处理场 | 生活垃圾:定期运往金昌市垃圾处理场 | 依托 | ||
| 噪声治理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部分新建 | |
| 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 | 将现有沉淀池改造为事故池,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并入氟化钙压滤后液,进入水洗工序循环使用 | 将现有沉淀池改造为事故池,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并入氟化钙压滤后液,进入水洗工序循环使用 | 改造 | |
| 办公生活 | 办公楼等 | 办公楼等 | 依托原有 | |
新增及利旧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4-2。
表4-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编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生产设备 | ||||
| 1.1 | 鄂式破碎机 | 400*600;425mm,16t/小时 | 套 | 1 | 新增 |
| 1.2 | 锤式破碎机 | PC600*40,120mm,15t/小时 | 套 | 1 | 新增 |
| 1.3 | 收尘设施 | 布袋收尘器 | 套 | 1 | 新增 |
| 1.4 | 皮带运输机 | 18m*0.6m | 套 | 1 | 利旧 |
| 1.5 | 水洗浸出槽 | 3000×2500 | 台 | 2 | 利旧 |
| 1.6 | 氟化钙反应槽 | 3000×2500 | 台 | 1 | 利旧 |
| 1.7 | 板框压滤机 | 100 m3 | 套 | 3 | 3台利旧 |
| 1.8 | 单梁电动葫芦 | 3T | 套 | 1 | 利旧 |
| 1.9 | 石灰乳制备槽 | Φ2000×2000 | 台 | 1 | 新增 |
| 1.10 | 溶液输送泵 | 50/30 | 台 | 6 | 4台利旧,2台新增 |
| 1.11 | 氟化钙水输送泵 | Q=100m3/h H=30 | 台 | 2 | 新增 |
| 1.12 | 循环水输送泵 | Q=40m3/h H=25 | 台 | 2 | 新增 |
| 2 | 检测设备 | ||||
| 2.1 | 原子吸收仪 | WYX_402C | 台 | 1 | 利旧 |
| 2.2 | 精密电子天平 | ES-103MA | 台 | 1 | 利旧 |
| 2.4 | 酸度计 | ZD-3型 | 台 | 1 | 新增 |
| 2.5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202型 | 台 | 1 | 利旧 |
| 2.6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UV-8000 | 台 | 1 | 利旧 |
| 2.7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UV-7504 | 台 | 1 | 利旧 |
| 3 | 运输工具 | ||||
| 3.1 | 双轨天车 | LX5-8 | 台 | 1 | 利旧 |
| 3.2 | 装载机 | 931C | 辆 | 1 | 利旧 |
| 3.3 | 装载机 | ZL10 | 辆 | 1 | 利旧 |
4.3.1原料来源
本项目利用原料为甘肃省内及其周边电解铝厂电解槽大修期间产生的内衬废耐火砖,主要原料来自甘肃东兴铝业、兰州铝厂、白银银鹭铝业、连城铝业、临洮铝业等电解铝企业,省内这些企业年废弃旧内衬耐火砖量约达3万吨。
4.3.2原辅料消耗
项目生产过程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4-3。
表4-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 名称 | 单位(吨) | 设计年消耗量 | 调试期间实际消耗量 | 贮存方式 |
| 一、原料 | ||||
| 1、原料 | 吨 | 20000 | 3500 | 仓库堆存 |
| 二、辅助材料 | ||||
| 1、石灰 | 吨 | 671 | 4.4 | 仓库堆存 |
| 2、滤布 | 吨 | 0.5 | 0.105 | 仓库堆存 |
| 合计 | 吨 | 20671.5 | 3504.505 |
4.4供排水平衡
4.4.1给排水
供水系统:项目供水由金川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水量、水质和水压均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排水系统:项目生产用水为内部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金昌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4.4.2水平衡
项目用水平衡表见表4-4和图4-2。
表4-4 项目水平衡表
| 序号 | 用户名称 | 总水 | 给水 | 出水 | ||||
| 新水 | 循环水 | 循环水 | 排水 | 损耗 | ||||
| (复用水) | (复用水) | |||||||
| 1 | 一次水洗 | 6249.1 | 773.6 | 5475.5 | 6049.1 | 0 | 200 | |
| 2 | 二次水洗 | 5716.5 | 0 | 5716.5 | 5516.5 | 0 | 200 | |
| 3 | 石灰水制备 | 1235 | 235 | 1000 | 1235 | 0 | 0 | |
| 4 | 氟化钙反应 | 12084.1 | 0 | 12084.1 | 11475.5 | 0 | 608.6 | |
| 5 | 检化验用水 | 5 | 5 | 0 | 4 | 0 | 1 | |
| 6 | 地面冲洗水 | 7 | 7 | 0 | 4.9 | 0 | 2.1 | |
| 7 | 雾状水喷淋设施 | 13 | 13 | 0 | 0 | 0 | 13 | |
| 合 计 | 25309.7 | 1033.6 | 24276.1 | 24285 | 0 | 1024.7 | ||
图4-2 项目水平衡图
4.5依托工程本项目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
4.6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4.6.1工艺流程
(1)分拣工序
废耐火砖主要是由碳化硅和氮化硅粘合而成的,高温电解时碳化硅砖裸露在电解池的表层形成氧化铝和冰晶石的共熔物(用来保护阴极内衬)。电解槽大修换下来的废耐火砖约有1/3裸露部位附着冰晶石,冰晶石中含有氟化钠,氟化物在耐火砖表面形成白色的附着物,为被腐蚀耐火砖。通过废耐火砖的偏光显微镜结构分析表明,浸入的电解质NaF、Na3AlF6和A12O3等分布在耐火砖的裂缝与孔洞中,并和未被腐蚀的废耐火砖有明显的界面。本项目原料废耐火砖由专门的危废运输车辆拉运至公司原料库后由工人根据耐火砖的颜色进行分拣,凡是含有发白附着物的废耐火砖必须挑选出来进行水洗处理,对于未受污染的且颜色是青灰色的分捡出来单独堆放,并对分离出来没有侵蚀的废耐火砖进行二次分拣,二次分拣后未腐蚀耐火砖每批产品均由质检员抽样进行化验监督。
(2)破碎工艺
人工分拣后被腐蚀的耐火砖及运输和分拣过程中出现的小颗粒均需要进行后续处理,首先由铲车将该类物料送入鄂式破碎机进行粗碎后,再进行锤破,最终废耐火砖出料粒度达到325-700µm范围后由密闭皮带运输机送入浸出车间水洗工序。
项目破碎工序位于原料库内,原料库房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库要求,项目破碎机均采用下沉式安装在离地面两米以下,破碎后的碎料由输送设备传送到地面进入下一个生产程序。破碎粉尘由引风机引入破碎系统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除尘设备布置在厂房内。
(3)水洗工艺流程
在15m3的钢衬胶反应罐中,加水至下层搅拌浆处,加入物料2t,开启搅拌进行浆化,浆化完成后,继续加水至罐体的3/4处,总加水量8 m3,搅拌30min后,将混浊溶液泵至压滤机进行液固分离;滤饼返回另一反应罐中继续进行二次水洗操作,水洗操作完成后,进行液固分离;滤液返入氟化钙反应罐中用于生产氟化钙与硅酸钙的混合产品;滤饼进行自然捆水处理。
(4)水洗后滤饼浸出毒性化验
氟化物检测方法主要为离子选择电极法和离子色谱法2种。本项目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对滤饼中的氟进行检测,并在试生产过程中用两种方法进行对照分析。若满足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要求,可作为碳化硅产品,若不满足要求则继续返回水洗工序进行处理,直至满足GB 5085.3-2007要求。
水洗碳化硅10吨为一批,每批产品均需要进行氟离子监测,每批产品至少采5个样进行浸出实验,滤饼经硫酸硝酸法(HJ/T 299)浸出的浸出液采用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氟化物浓度。以氟离子选择电极为指示电极,甘汞电极为参比电极,插入溶液中组成电池,电池的电动势E在一定条件下与F-离子的活度的对数值成线性关系。通过测量电池电动势可以测定F-离子的活度。溶液的酸度对测定有影响,氟电极适宜测定的pH范围为5~7。样品化验产生的固废和废液均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项目有专门化验员进行检测滤饼中的氟浓度,以保证水洗工序的正常进行。
(5)氟化钙硅酸钙生产工艺流程
水洗工序中产生的含氟水主要物相是:Na2SiO3、NaF,采用经济有效的石灰化学沉淀法处理滤液。滤液由泵泵入15m3的反应槽中,加入1.5m3 25%的石灰水,搅拌1小时,进行压滤,液固分离后,水合并至水洗工序;滤饼自然脱水控干为氟化钙硅酸钙产品。化学沉淀原理如下:
2NaF+Ca(OH)2=2NaOH+CaF2(g);
Na2SiO3+Ca(OH)2=2NaOH+CaSiO3(g)。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见图4-3。

图4-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4.6.2产排污节点分析(1)大气污染源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破碎工序粉尘(G1),石灰水制备车间粉尘(G2)。
G1:破碎工序粉尘
G1-1(破碎工序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位于原料库内,破碎工序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收尘后15m排气筒排放。
G1-2(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破碎工序粉尘收集效率95%,未收集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
G2:石灰水制备车间粉尘:
石灰水制备在浸出车间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属于有车间厂房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
(2)废水污染源
项目定员全部从万众环保科技公司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密闭输送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的废水污染源为:检化验废液(W1)、车间冲洗水(W2)。
W1:检化验滤液
水洗后滤饼需采样在分析化验室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分析过程产生的浸出废液含有氟化物,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
W2:车间地面冲洗水
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氟化物,地面冲洗水部分损耗外,其余排入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只考虑生产工艺产生固废:破碎工序布袋收尘(S1)、废滤布(S2)、石灰粉包装袋(S3)、检验分析固废(S4)。
S1:破碎工序布袋收尘
腐蚀耐火砖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定期返回本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
S2:废滤布
项目3台压滤机,压滤机滤布需定期更换,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S3:石灰粉包装袋
石灰水制备工序原料石灰的包装袋车间暂存后返厂家回收利用。
S4:检验分析废样品
根据工艺要求,水洗脱氟后滤饼需采样进行危废鉴定,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与检验过程产生的浸出废液一并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设备、压滤机、各类水泵等。
项目污染物产排污节点分析见表4-5。
表4-5 本项目产排污节点分析汇总表
| 类型 | 产污节点 | 排污节点 | 治理措施 | 主要污染物 | ||
| 编号 | 名称 | 编号 | 污染源 | |||
| 废气 | G1 | 破碎工序粉尘 | G1-1 | 排气筒 | 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布袋除尘器收尘+15m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氟化物 |
| G1-2 |
原料库门窗等 排口 |
颗粒物、氟化物 | ||||
| G2 | 石灰水制备加料粉尘车间无组织 | G2 | 浸出车间厂房门窗等排口 | 喷雾水喷淋抑尘,加强车间通风 | 颗粒物 | |
| 废水 | W1 | 检化验废液 | W1 | 分析化验室 |
收集后返回浸出槽 水洗工艺 |
pH、氟化物 |
| W2 | 车间冲洗水 | W2 | 破碎工序场地、浸出车间 |
收集后返回浸出槽 水洗工艺 |
SS、氟化物 | |
| 固废 | S1 | 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器 | S1 | 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器 | 返回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 |
危险废物 (含氟收尘灰) |
| S2 | 压滤机废滤布 | S2 | 压滤机废滤布 | 废滤布水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 -- | |
| S3 | 检验分析固废 | S3 | 分析化验室 |
塑料桶收集后返回 浸出槽水洗工艺 |
危险废物 (pH、氟化物) |
|
| S4 | 石灰粉包装袋 | S4 | 石灰水制备 |
车间暂存后 厂家回收利用 |
-- | |
| 噪声 | N1 | 颚式破碎机 | N1 | 上引连铸机组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噪声 |
| N2 | 锤式破碎机 | N2 | 绕线机组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噪声 | |
| N3 | 压滤机 | N3 | 液压制球机组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噪声 | |
| N4 | 水泵 | N4 | 清洗线 |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 噪声 | |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艺及主要环保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生产设备板框压滤机为3台,其中2台利旧,1台新增;实际建设中3台板框压滤机均为利旧;取消晾晒工序,压滤后的产品直接控干。
5 环境保护设施
5.1 污染治理设施
5.1.1废气种类、来源及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粉尘和石灰水制备粉尘。
(1)破碎工序粉尘(G1)
破碎工序采用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串联对被腐蚀废耐火砖进行破碎、筛分,项目破碎机均采用下沉式安装在原料库房内离地面两米以下,破碎粉尘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石灰水制备粉尘(G2)
石灰水制备在车间内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
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地面硬化以及洒水、加强车间通风、车辆进行喷淋洗轮等措施进行控制。
5.1.2废水种类、来源及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
厂区地面硬化,生产车间、库房均作地面防渗处理,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生产工序产生滤液全部回用;车间地面冲洗水、检化验废液以及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收集水,可全部回用浸出车间水洗工序,项目无废水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1.3噪声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引风机、锷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压滤机和各类泵,通过采用低噪声选型、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配设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1.4固体废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固废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S1)、废滤布(S2)、石灰粉包装袋(S3)、检验分析固废(S4)。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滤布:项目3台压滤机,压滤机滤布需定期更换,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石灰粉包装袋
石灰水制备工序原料石灰的包装袋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①破碎工序布袋收尘
废耐火砖破碎工序收尘灰性质与原料性质相同,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氟化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8,废物代码为321-023-48(电解铝工艺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项目破碎工序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危废暂存场所建设要求的原料库内进行,收尘灰在收尘器灰斗内暂存后定期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有害物质。
②检验分析废样品
根据工艺要求,水洗脱氟后滤饼需采样进行危废鉴定,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5.2项目环境风险
本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制定《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原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620302-2018-05-L。
5.2.1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项目生产特征和使用的原辅材料,结合物质危险识别,确定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源,识别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其风险因素主要取决于该设施(或装置)所包含的危险物质。
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因设施(或装置)发生故障(如破损、毁坏等)时造成泄漏、爆炸、火灾等灾害性事故,导致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项目生产特点,风险事故发生源主要为装置事故和贮运事故。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主要有:
(1)工艺设备出现泄漏或操作不慎,使物料泄漏,将会造成水环境污染或土壤污染事故。
(2)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
(3)项目废水回用设施故障时,含Na2Si03、NaOH、CaF2、NaF废水发生泄露。
(4)危废暂存库在缺乏完善和必要的防护措施情况下,因环境恶劣(如高温、雷击、静电等)有导致危险废物泄漏的危险。
(5)生产车间、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消防废水外排,可能造成周边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植被受损及人员伤亡。
5.2.2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水浸液外泄防范措施
针对水洗工序、石灰乳制备工序、氟化钙生产工序中可能出现的矿浆泄漏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生产车间内进行防渗硬化处理,防止生产过程中水浸液和生产物料发生跑冒滴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②生产设备及钢制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③冬季对输送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④管道破裂等事故状态下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正常运行期间,有专人负责检查输送管道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管道有破裂、矿浆渗漏现象时,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及时停止生产液输送,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
⑤对管道抢修期间,生产物料贮存在厂区内的厂区事故池内。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或在事故池内回水贮存满之前还未维修好管道破裂处时,应立即通知生产总指挥停止生产。在抢修工作完成后,将生产物料泵回相应的生产系统中,恢复生产。
(2)除尘废气事故外排预防措施
针对在破碎工序可能出现的除尘废气泄漏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选择先进的破碎工艺和设备,消除和减小污染源源强;
②采用监控报警灯预防性措施;
③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减少高浓度粉尘环境下的员工作业人数;
④设置备用风机,以确保除尘设备的安全长周期运行;
⑤制定科学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破碎机产尘源头、废气集气罩、废气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进气口等部位衔接处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⑥定期设备维护和检修,妥善有效的处理隐患,做好安全维护和设备维修记录,为企业日后的安全生产积累经验;
⑦制定除尘废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如若发生废气泄漏应按照应急预案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
⑧配备必要的救护设施。
(3)回用水外泄事故预防措施
针对在回水系统中可能出现的回水外泄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回水系统中的钢制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和防冻措施;
②回水管线定期记性巡查,及时排除隐患;
③回水管线的布设与厂区马路有较大距离,防止发生车辆和回水管线碰撞事故,在成回用水外泄。
(4)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定期专人对电路进行检查,及时排出电路隐患;
②厂房内按照安全要求定点安置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③厂房内按照要求设施紧急撤离通道,不得在通道内摆放杂物、设备,保证通道畅通;
④车间厂房内安置应急灯,定期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
⑤厂区内禁止随意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对于生产需要的易燃物定点堆存,堆存地点远离火灾易发生火灾的事故点;
⑥企业定期进行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模拟操作应急方案实施过程。
5.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5.3.1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设计投资估算为1273.8万元,环保投资为55万元,占总投资的4.32%;实际总投资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主要环保投资见表5-1。
表5-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5.3.2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5-2。
表5-2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5.1 污染治理设施
5.1.1废气种类、来源及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粉尘和石灰水制备粉尘。
(1)破碎工序粉尘(G1)
破碎工序采用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串联对被腐蚀废耐火砖进行破碎、筛分,项目破碎机均采用下沉式安装在原料库房内离地面两米以下,破碎粉尘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石灰水制备粉尘(G2)
石灰水制备在车间内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
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地面硬化以及洒水、加强车间通风、车辆进行喷淋洗轮等措施进行控制。
5.1.2废水种类、来源及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
厂区地面硬化,生产车间、库房均作地面防渗处理,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生产工序产生滤液全部回用;车间地面冲洗水、检化验废液以及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收集水,可全部回用浸出车间水洗工序,项目无废水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1.3噪声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引风机、锷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压滤机和各类泵,通过采用低噪声选型、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配设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1.4固体废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固废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S1)、废滤布(S2)、石灰粉包装袋(S3)、检验分析固废(S4)。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滤布:项目3台压滤机,压滤机滤布需定期更换,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石灰粉包装袋
石灰水制备工序原料石灰的包装袋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①破碎工序布袋收尘
废耐火砖破碎工序收尘灰性质与原料性质相同,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氟化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8,废物代码为321-023-48(电解铝工艺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项目破碎工序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危废暂存场所建设要求的原料库内进行,收尘灰在收尘器灰斗内暂存后定期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有害物质。
②检验分析废样品
根据工艺要求,水洗脱氟后滤饼需采样进行危废鉴定,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5.2项目环境风险
本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制定《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原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620302-2018-05-L。
5.2.1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项目生产特征和使用的原辅材料,结合物质危险识别,确定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源,识别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其风险因素主要取决于该设施(或装置)所包含的危险物质。
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因设施(或装置)发生故障(如破损、毁坏等)时造成泄漏、爆炸、火灾等灾害性事故,导致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项目生产特点,风险事故发生源主要为装置事故和贮运事故。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主要有:
(1)工艺设备出现泄漏或操作不慎,使物料泄漏,将会造成水环境污染或土壤污染事故。
(2)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
(3)项目废水回用设施故障时,含Na2Si03、NaOH、CaF2、NaF废水发生泄露。
(4)危废暂存库在缺乏完善和必要的防护措施情况下,因环境恶劣(如高温、雷击、静电等)有导致危险废物泄漏的危险。
(5)生产车间、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消防废水外排,可能造成周边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植被受损及人员伤亡。
5.2.2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水浸液外泄防范措施
针对水洗工序、石灰乳制备工序、氟化钙生产工序中可能出现的矿浆泄漏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生产车间内进行防渗硬化处理,防止生产过程中水浸液和生产物料发生跑冒滴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②生产设备及钢制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③冬季对输送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④管道破裂等事故状态下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正常运行期间,有专人负责检查输送管道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管道有破裂、矿浆渗漏现象时,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及时停止生产液输送,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
⑤对管道抢修期间,生产物料贮存在厂区内的厂区事故池内。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或在事故池内回水贮存满之前还未维修好管道破裂处时,应立即通知生产总指挥停止生产。在抢修工作完成后,将生产物料泵回相应的生产系统中,恢复生产。
(2)除尘废气事故外排预防措施
针对在破碎工序可能出现的除尘废气泄漏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选择先进的破碎工艺和设备,消除和减小污染源源强;
②采用监控报警灯预防性措施;
③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减少高浓度粉尘环境下的员工作业人数;
④设置备用风机,以确保除尘设备的安全长周期运行;
⑤制定科学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破碎机产尘源头、废气集气罩、废气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进气口等部位衔接处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⑥定期设备维护和检修,妥善有效的处理隐患,做好安全维护和设备维修记录,为企业日后的安全生产积累经验;
⑦制定除尘废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如若发生废气泄漏应按照应急预案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
⑧配备必要的救护设施。
(3)回用水外泄事故预防措施
针对在回水系统中可能出现的回水外泄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回水系统中的钢制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和防冻措施;
②回水管线定期记性巡查,及时排除隐患;
③回水管线的布设与厂区马路有较大距离,防止发生车辆和回水管线碰撞事故,在成回用水外泄。
(4)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
①定期专人对电路进行检查,及时排出电路隐患;
②厂房内按照安全要求定点安置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③厂房内按照要求设施紧急撤离通道,不得在通道内摆放杂物、设备,保证通道畅通;
④车间厂房内安置应急灯,定期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
⑤厂区内禁止随意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对于生产需要的易燃物定点堆存,堆存地点远离火灾易发生火灾的事故点;
⑥企业定期进行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模拟操作应急方案实施过程。
5.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5.3.1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设计投资估算为1273.8万元,环保投资为55万元,占总投资的4.32%;实际总投资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主要环保投资见表5-1。
表5-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 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治理措施 | 规模 | 环评估算投资(万元) | 实际建设新增环保投资 | |
| 原有 | 新增 | |||||
| 废气 | 破碎工序粉尘原料库无组织排放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原料库通风 | 1套 | 1 | 15 | 15.4 |
| 石灰水制备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 雾状水喷淋设施+浸出车间通风 | 1套 | 1 | 5 | 5.1 |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将原有沉淀池部分改造为滤液循环池,无生产废水排放 | 30 m3 | 3 | 5 | 5.2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 | 10 m2 | 2 | 0 | 1.8 | |
|
事故废水和 初期雨水 |
将原有沉淀池部分改造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配套导排设施 | 100m3 | 5 | 8 | 8.2 | |
| 防渗 |
原料库1300m2, 危废库(成品库)2300m2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 3600 m2 | 100 | 10 | 10 |
| 浸出车间水槽围堰、滤液循环池 | 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120cm厚的粘土基础垫层+250mm混凝土硬化 | 150 m2 | 4 | 3 | 3 | |
| 检化验室、浸出车间地面、事故池 | 一般防渗区:厚度为210mm混凝土硬化,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 | 310 m2 | 2 | 4 | 4 | |
|
办公生活区、 厂区道路 |
简单防渗区:水泥硬化 | 1800m2 | 5 | 0 | 0 |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减震、消声器 | -- | 5 | 5 | 5 |
| 建筑隔声 | -- | |||||
| 合计 | 128 | 55 | 57.7 | |||
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5-2。
表5-2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 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治理措施 |
数量 (规格) |
验收标准 | 验收落实情况 |
| 废气 | 破碎工序有组织排放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1套 |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经监测,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
| 破碎工序车间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雾状水喷淋+浸出车间通风,经监测,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石灰水制备工序车间无组织 | 雾状水喷淋+浸出车间通风 | 1套 |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循环池 | 30m3 |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
| 初期雨水 | 收集于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后回用水洗工序 | 100m3 | 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水收集于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后回用水洗工序 | 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水收集于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后回用水洗工序 | |
| 事故废水 |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1.0m3/h |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 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监测,生活污水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危废暂存场暂存后合理处理处置 | --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
| 一般工业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 | -- |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 |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减震、消声器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采取减振、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经监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建筑隔声 | -- |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2018年9月,由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结论见表6-1。
表6-1 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三废”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要求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6.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8年9月28日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以“金环保发〔2018〕40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1)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运输及堆存过程均应覆盖,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石灰水制备装置应安装雾状水喷淋抑尘系统,有效降低石灰加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为防止污染物在车间聚集,原料库与浸出车间应加强通风,有效改善车间环境空气质量。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厌氧+好氧+沉淀”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昌市污水处理厂;产品分析化验浸出废液经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全部回用至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事故水及初期雨水经100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返回水洗工序。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防渗改造,并在厂区上下游设地下水例行跟踪监测井。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改造面积为1300m2的原料库,用于存放原料。本项目产生固废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经除尘器中取出后,直接装袋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压滤机滤布和石灰粉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机滤布在浸出车间暂存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依托城市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理;石灰粉包装袋经浸出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5)严格嗓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6)加强风险事故防范。项目原料涉及危险废物,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建设100m3事故应急池,配备安装预防、应急等设施设备,加强烟气泄露、含氟滤液外泄、火灾等风险防控,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7)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做好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及管道所在区域的防渗改造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严防污染物通过废气、废水、废渣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
(8)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以上总量由你公司原有项目“等量置换”。
7 验收执行标准
7.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文件及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各污染物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表7-1。
表7-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m3
(2)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体见表7-2。
表7-2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
(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确定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表7-3。
表7-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7.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见表7-4。
表7-4 地下水质量标准
8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生活污水、厂界噪声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对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并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具体监测、核查内容如下:
8.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8.1.1废气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1。
表8-1 废气排放监测内容
8.1.2废水监测内容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2。
表8-2 废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8.1.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监测时段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3。
表8-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内容及频次
验收监测点位见图8-1。
图8-1 监测点位图
8.1.4 固体废物核查内容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算统计,对排放去向进行核查。
8.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本次对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进行监测,以说明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废气环保设施监测内容见表8-4。
表8-4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内容
8.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本次验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引用《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中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此检测报告数据由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检测,其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8-5。
表8-5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9.1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监测所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均在资质范围之内。
9.1.1大气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采样及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无组织废气采样及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1。
表9-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9.1.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的监测分析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2。
表9-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9.1.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仪器为AWA5680型噪声统计分析仪,噪声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9.1.4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
地下水的监测分析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3。
表9-3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9.2监测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所用仪器、量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认证或分析人员校准合格后使用。
9.3人员资质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对监测人员要求如下:
(1)所有监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各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采样过程中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和粘贴样品标签,做到准确无误,并做好样品交接,确保样品不混淆,不遗漏。
(4)监测分析人员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规范和计量法规,如实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9.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1)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用气体流量校准器进行了流量校准,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进行。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均在置信范围内,质控样品结果见表9-4、表9-5。
表9-4 颗粒物质控结果表
表9-5 废气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表
9.5废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实验室内采用空白样品、校准曲线、平行样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的测定等自控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见表9-6。
表9-6 废水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表
9.6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中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
公司实验室内质量控制采用自控方式进行,自控包括空白样品、校准曲线、方法检出限、平行样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测定等,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见表9-7。
采用平行双样控制分析的精密度,每批次样品检测分析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1个样品的平行样,两个平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20%。
表9-7 地下水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表
9.7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进行,在测量前后均用标准声级校准器对所使用的噪声分析仪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A)。具体质控结果见表9-8。
表9-8 噪声监测质控结果表
从表9-4、9-5、9-6、9-7、9-8可见,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监测质控结果及噪声测量前后声校准结果均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10.1生产工况
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及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于2019年11月7-8日、25-26日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期间对本项目主体工程生产运行状况进行了记录,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系统运行正常,根据本项目实际生产状况,采用产品产量核算法记录主体工程的生产工况,详见表10-1,工况核查表见附件4。
表10-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10.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019年11月7-8日,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布袋除尘器出口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经建设单位整改完善,于2019年11月25-26日再次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因此,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及废水采用2019年11月25-26日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及噪声采用2019年11月7-8日监测结果。
10.2.1.1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排放
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0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3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见表10-2。
表10-2 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续表10-2 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2)无组织排放
①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气象参数见表10-3。
表10-3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②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由表10-6可见,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4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表10-6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续表10-6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10.2.1.2 废水监测结果
由表10-7可见,生活污水中PH、SS、CODcr、氨氮、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表10-6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10.2.1.3 厂界环境噪声
由表10-7可见,厂界各监测点昼间环境噪声最大值为55.9dB(A)、夜间环境噪声最大值为52.5dB(A),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表10-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10.2.1.4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查结果
由于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以及检验分析固废,具体产生量及去向见表10-8。
表10-8 固体废物核查表
10.2.1.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及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生产系统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核算,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344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0108t/a,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见表10-9。
表10-9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10.2.2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对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进行了监测,由表10-10可见,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3%。
表10-10 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0.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地下水监测结果引用2019年第四季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数据,该检测报告由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监测结果见表10-11。
表10-11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续表10-11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10.4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见表10-14。
表10-14 环评批复主要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11 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废气、废水、厂界噪声、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及环保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测及核查结论如下:
11.1工程建设结论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本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艺及主要环保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生产设备板框压滤机为3台,其中2台利旧,1台新增;实际建设中3台板框压滤机均为利旧。
11.2污染物排放监测、调查结论
11.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论
11.2.1.1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系统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0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3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经监测,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4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3)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论
经监测,本项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3%。
11.2.1.2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PH、SS、CODcr、氨氮、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11.2.1.3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音等措施后,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11.2.2固体废物调查结论
经核查,本项目固废废物为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以及检验分析固废。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属危险废物,定期返回本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石灰粉包装袋车间暂存后返厂家回收利用;检验分析废样品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11.2.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344吨,氟化物年排放量为0.00108吨,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论
本项目厂址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11.4环境管理执行情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环保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积极进行落实;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登记,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日常管理中加强员工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11.5验收监测总结论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完成环评报告书中各项要求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建议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2018年9月,由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结论见表6-1。
表6-1 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结论
| 类型 | 污染治理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 废气 |
破碎工序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正压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 石灰水制备在车间内进行,石灰水配置粉料石灰加料时,用雾状水喷淋抑尘。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地面硬化以及洒水、加强车间通风、车辆进行喷淋洗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措施可行。 原料库、浸出车间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粉尘浓度,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
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
| 废水 |
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密闭输送循环利用,不外排。产品分析化验浸出废液主要污染物为pH,氟化物,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氟化物,地面冲洗水除部分蒸发损耗外全部排入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事故水及初期雨水中毒性物质为氟化物,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 |
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
| 噪声 | 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 |
| 固废 |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滤布和石灰粉包装袋。在浸出车间隔离单独区域用来暂存废滤布及石灰包装袋,暂存场所占地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位于密闭车间内,地面进行硬化,具有防风、防雨、防流失的性能。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处理处置,不外排,因此措施合理可行。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检验分析固废。项目破碎工序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和建设要求的原料库内进行,收尘灰收集于设备自备的防风、防雨灰箱内,每天装袋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水洗脱氟后滤饼采用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pH和氟化物,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三废”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要求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6.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8年9月28日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以“金环保发〔2018〕40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1)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运输及堆存过程均应覆盖,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石灰水制备装置应安装雾状水喷淋抑尘系统,有效降低石灰加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为防止污染物在车间聚集,原料库与浸出车间应加强通风,有效改善车间环境空气质量。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厌氧+好氧+沉淀”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昌市污水处理厂;产品分析化验浸出废液经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全部回用至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事故水及初期雨水经100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返回水洗工序。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防渗改造,并在厂区上下游设地下水例行跟踪监测井。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改造面积为1300m2的原料库,用于存放原料。本项目产生固废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经除尘器中取出后,直接装袋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压滤机滤布和石灰粉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机滤布在浸出车间暂存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依托城市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理;石灰粉包装袋经浸出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5)严格嗓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6)加强风险事故防范。项目原料涉及危险废物,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建设100m3事故应急池,配备安装预防、应急等设施设备,加强烟气泄露、含氟滤液外泄、火灾等风险防控,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7)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做好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及管道所在区域的防渗改造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严防污染物通过废气、废水、废渣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
(8)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以上总量由你公司原有项目“等量置换”。
7 验收执行标准
7.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文件及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各污染物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表7-1。
表7-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m3
| 项目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标准级别 |
|
有组织 |
颗粒物 | 10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氟化物 | 3 |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 | 1.0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氟化物 | 0.02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体见表7-2。
表7-2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
| 项目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标准级别 |
|
生活污水 |
pH(无量纲) | 6~9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CODcr | 50 | ||
| 氨氮 | 10 | ||
| SS | 50 | ||
| 氟化物 | 6 |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确定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表7-3。
表7-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65dB(A) | 55dB(A) |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见表7-4。
表7-4 地下水质量标准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值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值 |
| 1 | pH 值 | 6.5~8.5 | 16 | 铅 | ≤0.01 |
| 2 | 氨氮(以N计) | ≤0.50 | 17 | 镉 | ≤0.005 |
| 3 | 耗氧量(以O2计) | ≤3.0 | 18 | 铜 | ≤1.00 |
| 4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19 | 锌 | ≤1.00 |
| 5 | 总硬度(以CaCO3计) | ≤450 | 20 | 铁 | ≤0.3 |
| 6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0.002 | 21 | 铝 | ≤0.20 |
| 7 | 硒 | ≤0.01 | 22 | 钠 | ≤200 |
| 8 | 锰 | ≤0.10 | 23 | 砷 | ≤0.01 |
| 9 | 亚硝酸盐(以N计) | ≤1.00 | 24 | 汞 | ≤0.001 |
| 10 | 硝酸盐(以N计) | ≤20.0 | 25 | 氟化物 | ≤1.0 |
| 11 | 氰化物 | ≤0.05 | 26 | 硫酸盐 | ≤250 |
| 12 | 铬(六价) | ≤0.05 | 27 | 氯化物 | ≤250 |
| 13 | 碘化物 | ≤0.08 | 28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3 |
| 14 | 色度 | ≤15 | 29 |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 ≤3.0 |
| 15 | 浑浊度 | ≤3 | 30 | 细菌总数(CFU/mL) | ≤100 |
8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生活污水、厂界噪声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对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并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具体监测、核查内容如下:
8.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8.1.1废气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1。
表8-1 废气排放监测内容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 有组织 | 布袋除尘器出口 | 颗粒物、氟化物、废气量 | 每天3次,连续2天 |
| 无组织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氟化物 | 每天4次,连续2天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2。
表8-2 废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 监测点位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氨氮、SS、氟化物 | 每天4次,连续2天 |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监测时段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8-3。
表8-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内容及频次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 噪声 | 厂界四周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天2次(昼夜间各1次),连续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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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固体废物核查内容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算统计,对排放去向进行核查。
8.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本次对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进行监测,以说明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废气环保设施监测内容见表8-4。
表8-4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 布袋除尘器进口 | 颗粒物、废气量 | 每天3次 |
| 布袋除尘器出口 |
8.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本次验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引用《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中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此检测报告数据由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检测,其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8-5。
表8-5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 东侧绿化带供水井 | 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氨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铬(六价)、镉、铅、锌、铁、锰、钠、铜、铝、汞、砷、硒、总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色、浑浊度、嗅和味、细菌总数、肉眼可见物、 |
| 枣园 | |
| 赵家沟 | |
| 双湾黑沙窝 | |
| 双湾镇中心卫生院 | |
| 下四分 | |
| 红庙墩 | |
| 南泉 | |
| 宁远堡镇 |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9.1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监测所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项目均在资质范围之内。
9.1.1大气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采样及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无组织废气采样及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1。
表9-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来源 |
检出限 (mg/m3) |
主要仪器设备型号 及编号 |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6157-1996 | 1.0 | FA1204N电子天平(YTJC-03-1) |
| GB/T 15432-1995 | 0.001 | |||
| 氟化物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HJ/T 67-2001 | 0.06 | PXSJ-216F型离子计(YTJC-23) |
| HJ 955-2018 | 0.0011 |
废水的监测分析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2。
表9-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 监测项目 | 监测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mg/L) |
| pH(无量纲) | 水质 pH 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 GB6920-1986 | 0.1pH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HJ828-2017 | 4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GB11901-1989 | 5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
| 氟化物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GB 7484-1987 | 0.05 |
9.1.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仪器为AWA5680型噪声统计分析仪,噪声监测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9.1.4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
地下水的监测分析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3。
表9-3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 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mg/L) |
主要仪器设备型号 及编号 |
| pH值(无量纲) |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1986 | 0.1pH | PHSJ-3F pH计(YTJC-58) |
| 总硬度(以CaCO3计) | EDTA滴定法 | GB 7477-1987 | 5 | — |
| 溶解性总固体 | 称量法 | GB/T 5750.4-2006 | 4 | FA1204N电子天平(YTJC-03) |
| 耗氧量 | 酸性/碱性高锰酸钾法 | GB/T 11892-1989 | — | — |
| 氨氮(以N计)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
T6新世纪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 (YTJC-05) |
|
挥发性酚类 (以苯酚计) |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HJ 503-2009 | 0.0003 | |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唑啉酮 分光光度法 |
HJ 484-2009 | 0.004 | |
| 铬(六价)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 7467-1987 | 0.004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T 5750.4-2006 | 0.05 | |
| 碘化物 | 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 GB/T 5750.5-2006 | 0.001 | |
| 硫酸盐 | 离子色谱法 | HJ 84-2016 | 0.018 |
CIC-D160离子色谱仪 (YTJC-40) |
| 氟化物 | 0.006 | |||
| 亚硝酸盐(以N计) | 0.016 | |||
| 硝酸盐(以N计) | 0.016 | |||
| 氯化物 | 0.007 | |||
| 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5750.6-2006 | 0.0005 |
AA-7003 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计 (YTJC-07) |
| 铅 | 0.0025 | |||
| 锌 | GB 7475-1987 | 0.05 | ||
| 铁 | GB 11911-1989 | 0.03 | ||
| 锰 | 0.01 | |||
| 钠 | GB 11904-1989 | — | ||
| 铜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 光谱法 |
HJ 776-2015 | 0.04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仪 (YTJC-60) |
| 铝 | 0.009 | |||
| 汞 | 原子荧光法 | HJ 694-2014 | 0.00004 |
AF-7500 原子荧光光度计(YTJC-06) |
| 砷 | 0.0003 | |||
| 硒 | 0.0004 | |||
| 总大肠菌群 | 多管发酵法 | GB/T 5750.12-2006 | — |
SPX-150B-Z 生化培养箱(YTJC-11-1) |
| 细菌总数 | 水质细菌总数的测定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 — | |
| 嗅和味 | 文字描述法 | — | — | |
| 色 | 稀释倍数法 | GB 11903-1989 | — | — |
| 浑浊度 | 目视比浊法 | GB 13200-1991 | 1度 | — |
| 肉眼可见物 | 外观描述法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 | — |
本次验收监测所用仪器、量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认证或分析人员校准合格后使用。
9.3人员资质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对监测人员要求如下:
(1)所有监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各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采样过程中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和粘贴样品标签,做到准确无误,并做好样品交接,确保样品不混淆,不遗漏。
(4)监测分析人员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规范和计量法规,如实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9.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1)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用气体流量校准器进行了流量校准,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进行。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均在置信范围内,质控样品结果见表9-4、表9-5。
表9-4 颗粒物质控结果表
| 分析项目 | 编号 | 测定结果(g) | 不确定度(g) | 评价 |
| 标准滤筒 | 1# | 1.1117 | 1.1114±0.0005 | 合格 |
| 标准滤膜 | 1# | 0.3416 | 0.3417±0.0005 | 合格 |
| 分析项目 | 质控样品编号 | 质控样品测定值(mg/L) | 质控样品置信范围(mg/L) | 评价 |
| 氟化物 | 201748 | 0.806 | 0.810±0.032 | 合格 |
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实验室内采用空白样品、校准曲线、平行样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的测定等自控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见表9-6。
表9-6 废水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表
| 分析项目 | 质控样品编号 |
质控样品测定值 (mg/L) |
质控样品置信范围 (mg/L) |
评价 |
| pH(无量纲) | 202170 | 9.00 | 9.04±0.10 | 合格 |
| 化学需氧量 | B1907013 | 32 | 32.4±1.5 | 合格 |
| 氨氮 | B1812049 | 1.99 | 1.95±0.10 | 合格 |
| 氟化物 | 201748 | 0.825 | 0.811±0.041 | 合格 |
9.6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中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
公司实验室内质量控制采用自控方式进行,自控包括空白样品、校准曲线、方法检出限、平行样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测定等,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见表9-7。
采用平行双样控制分析的精密度,每批次样品检测分析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1个样品的平行样,两个平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20%。
表9-7 地下水分析项目质控结果表
| 质控方式 | 分析项目 | 质控样品编号 | 质控样品测定值(mg/L) | 质控样品置信范围(mg/L) | 评价 |
|
质控样品 测试 |
硝酸盐 | B1808005 | 1.60 | 1.55±0.008 | 合格 |
| 亚硝酸盐 | 200636 | 45.8ug/L | 46.3±1.9ug/L | 合格 | |
| 氟化物 | B1808005 | 0.838 | 0.811±0.041 | 合格 | |
| 硫酸盐 | B1808005 | 5.00 | 5.13±0.26 | 合格 | |
| 氰化物 | B1804066 | 114ug/L | 116±6ug/L | 合格 | |
| 挥发酚 | A1902113 | 0.122 | 0.113±0.009 | 合格 | |
| pH(无量纲) | 202170 | 9.02 | 9.04±0.10 | 合格 | |
| 氯化物 | B1808005 | 1.51 | 1.49±0.07 | 合格 | |
| 总硬度 | 200741 | 1.12mmol/L | 1.12±0.03mmol/L | 合格 | |
| 高锰酸盐指数 | B1812050 | 2.54 | 2.64±0.19 | 合格 | |
| 氨氮 | B1812049 | 1.95 | 1.95±0.10 | 合格 | |
| 铅 | B1709083 | 65.6ug/L | 65.1±3.3ug/L | 合格 | |
| 铜 | 201129 | 1.31 | 1.28±0.06 | 合格 | |
| 铁 | 202430 | 1.21 | 1.19±0.05 | 合格 | |
| 锰 | 202525 | 1.19 | 1.21±0.04 | 合格 | |
| 锌 | 201329 | 0.307 | 0.304±0.017 | 合格 | |
| 砷 | B1905155 | 10.3ug/L | 10.3±0.7ug/L | 合格 | |
| 汞 | B1809086 | 16.2ug/L | 15.6±0.9ug/L | 合格 | |
| 硒 | 203718 | 10.1ug/L | 9.69±0.89ug/L | 合格 | |
| 镉 | 201430 | 9.02ug/L | 8.46±0.70ug/L | 合格 | |
| 钠 | 202617 | 1.33 | 1.36±0.11 | 合格 | |
| 铝 | 205012 | 0.277 | 0.290±0.025 | 合格 | |
| 铬(六价) | B1906183 | 0.208 | 0.213±0.010 | 合格 | |
|
加标回收 测试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加标回收率 (%) |
加标回收控制范围 (%) |
评价 | |
| 104 | 80~120 | 合格 | |||
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进行,在测量前后均用标准声级校准器对所使用的噪声分析仪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A)。具体质控结果见表9-8。
表9-8 噪声监测质控结果表
| 校准日期 | 项目 | 单位 | 测定值 | 差值 | 评价 | |
| 2019.11.07 | 等效A声级 | 测量前 | dB(A) | 93.6 | 0.1 | 合格 |
| 测量后 | 93.7 | |||||
10 验收监测结果
10.1生产工况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及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于2019年11月7-8日、25-26日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期间对本项目主体工程生产运行状况进行了记录,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系统运行正常,根据本项目实际生产状况,采用产品产量核算法记录主体工程的生产工况,详见表10-1,工况核查表见附件4。
表10-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 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t/d) | 实际生产能力(t/d) | 平均值 | |||
| 2019年11月7日 | 2019年11月8日 | 2019年11月25日 | 2019年11月26日 | |||
| 碳化硅、碳化硅粉、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 | 82.76 | 72.9 | 70.78 | 70.88 | 73.31 | 87.0% |
| 生产工况(%) | 88.1 | 85.5 | 85.6 | 88.6 | ||
10.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019年11月7-8日,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布袋除尘器出口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经建设单位整改完善,于2019年11月25-26日再次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因此,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及废水采用2019年11月25-26日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及噪声采用2019年11月7-8日监测结果。
10.2.1.1 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排放
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0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3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见表10-2。
表10-2 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 频次 |
废气流量(Nm3/h)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
| 颗粒物 | 11月25日 | 第一次 | 2022 | 9.4 | 8.7 | 0.0190 | 0.0175 |
| 1955 | 8.8 | 0.0172 | |||||
| 2036 | 8.0 | 0.0163 | |||||
| 第二次 | 2021 | 8.9 | 8.5 | 0.0180 | 0.0175 | ||
| 2070 | 8.7 | 0.0180 | |||||
| 2104 | 7.8 | 0.0164 | |||||
| 第三次 | 2010 | 8.3 | 8.2 | 0.0167 | 0.0169 | ||
| 2162 | 7.3 | 0.0158 | |||||
| 2021 | 9.0 | 0.0182 | |||||
| 11月26日 | 第一次 | 2069 | 8.9 | 8.4 | 0.0184 | 0.0175 | |
| 2081 | 8.1 | 0.0169 | |||||
| 2062 | 8.3 | 0.0171 | |||||
| 第二次 | 2067 | 7.9 | 8.0 | 0.0163 | 0.0165 | ||
| 2074 | 7.5 | 0.0156 | |||||
| 2066 | 8.5 | 0.0176 | |||||
| 第三次 | 2047 | 7.5 | 8.3 | 0.0154 | 0.0172 | ||
| 2080 | 8.9 | 0.0185 | |||||
| 2095 | 8.5 | 0.0178 | |||||
| 平均值 | / | 8.4 | 0.0172 | ||||
| 最大值 | 2162 | 9.4 | 0.0190 | ||||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0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 频次 |
废气流量(Nm3/h)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
| 氟化物 | 11月25日 | 第一次 | 2022 | 0.22 | 0.29 | 0.00044 | 0.00057 |
| 1955 | 0.34 | 0.00066 | |||||
| 2036 | 0.30 | 0.00061 | |||||
| 第二次 | 2021 | 0.26 | 0.32 | 0.00053 | 0.00066 | ||
| 2070 | 0.45 | 0.00093 | |||||
| 2104 | 0.25 | 0.00053 | |||||
| 第三次 | 2010 | 0.21 | 0.17 | 0.00042 | 0.00036 | ||
| 2162 | 0.16 | 0.00035 | |||||
| 2021 | 0.15 | 0.00030 | |||||
| 11月26日 | 第一次 | 2069 | 0.22 | 0.32 | 0.00046 | 0.00066 | |
| 2081 | 0.35 | 0.00073 | |||||
| 2062 | 0.38 | 0.00078 | |||||
| 第二次 | 2067 | 0.24 | 0.22 | 0.00050 | 0.00045 | ||
| 2074 | 0.22 | 0.00046 | |||||
| 2066 | 0.19 | 0.00039 | |||||
| 第三次 | 2047 | 0.24 | 0.26 | 0.00049 | 0.00055 | ||
| 2080 | 0.25 | 0.00052 | |||||
| 2095 | 0.30 | 0.00063 | |||||
| 平均值 | / | 0.26 | 0.00054 | ||||
| 最大值 | 2162 | 0.45 | 0.00093 | ||||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3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①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气象参数见表10-3。
表10-3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 采样日期 | 11月7日 | 11月8日 |
| 天气状况 | 晴 | 多云 |
| 气温 | 12℃/-1℃ | 11℃/-2℃ |
| 大气压 | 84.60 | 84.00 |
| 风向、风级 | 西北风3-4级 | 西北风3-4级 |
由表10-6可见,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4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表10-6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 | 1#厂界南 | 2#厂界西 | 3#厂界东 | 4#厂界北 |
| 颗粒物 | 11月7日 | 0.244 | 0.323 | 0.590 | 0.322 |
| 0.190 | 0.309 | 0.597 | 0.299 | ||
| 0.273 | 0.304 | 0.606 | 0.358 | ||
| 0.246 | 0.359 | 0.678 | 0.389 | ||
| 11月8日 | 0.244 | 0.381 | 0.635 | 0.306 | |
| 0.218 | 0.382 | 0.653 | 0.296 | ||
| 0.219 | 0.301 | 0.658 | 0.326 | ||
| 0.275 | 0.388 | 0.612 | 0.301 | ||
| 周界外浓度最大值 | 0.678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标准限值 |
1.0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 | 1#厂界南 | 2#厂界西 | 3#厂界东 | 4#厂界北 |
| 氟化物 | 11月7日 | 0.0021 | 0.0045 | 0.0025 | 0.0038 |
| 0.0016 | 0.0042 | 0.0024 | 0.0038 | ||
| 0.0019 | 0.0037 | 0.0020 | 0.0041 | ||
| 0.0020 | 0.0039 | 0.0022 | 0.0035 | ||
| 11月8日 | 0.0018 | 0.0038 | 0.0019 | 0.0041 | |
| 0.0020 | 0.0040 | 0.0021 | 0.0039 | ||
| 0.0021 | 0.0041 | 0.0021 | 0.0038 | ||
| 0.0022 | 0.0038 | 0.0023 | 0.0041 | ||
| 周界外浓度最大值 | 0.0045 | ||||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 | 0.02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由表10-7可见,生活污水中PH、SS、CODcr、氨氮、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表10-6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 监测时间 | 监测频次 | 监测项目及结果 | ||||
| pH | SS | CODcr | 氨氮 | 氟化物 | ||
| 11月25日 | 第 1 次 | 7.7 | 7 | 40 | 5.17 | 0.32 |
| 第 2 次 | 7.6 | 6 | 36 | 5.07 | 0.31 | |
| 第 3 次 | 7.7 | 6 | 34 | 4.92 | 0.32 | |
| 第 4 次 | 7.8 | 8 | 42 | 4.85 | 0.33 | |
| 日均值或范围 | 7.6~7.8 | 7 | 38 | 5.00 | 0.32 | |
| 11月26日 | 第 1 次 | 7.6 | 6 | 44 | 4.98 | 0.32 |
| 第 2 次 | 7.5 | 5 | 46 | 5.11 | 0.30 | |
| 第 3 次 | 7.6 | 6 | 42 | 4.79 | 0.31 | |
| 第 4 次 | 7.6 | 6 | 41 | 4.85 | 0.30 | |
| 日均值或范围 | 7.5~7.6 | 6 | 43 | 4.93 | 0.31 | |
| 标准限值 | 6~9 | 50 | 50 | 10 | 6 | |
| 备注:pH 为无量纲 | ||||||
10.2.1.3 厂界环境噪声
由表10-7可见,厂界各监测点昼间环境噪声最大值为55.9dB(A)、夜间环境噪声最大值为52.5dB(A),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表10-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 编号 | 测点名称 | 11月7日 | 11月8日 |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 1# | 厂界东侧 | 55.2 | 52.5 | 55.9 | 52.5 |
| 2# | 厂界南侧 | 49.7 | 48.8 | 50.6 | 49.1 |
| 3# | 厂界西侧 | 48.7 | 47.8 | 48.3 | 47.0 |
| 4# | 厂界北侧 | 52.0 | 50.8 | 52.3 | 49.8 |
| 标准限值 | 65 | 55 | 65 | 55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
由于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以及检验分析固废,具体产生量及去向见表10-8。
表10-8 固体废物核查表
| 固体废物种类 | 产生工序 | 固废性质 | 产生量(t/a) | 排放去向 |
| 布袋收尘 | 破碎工序 | 危险废物 | 31.31 | 收尘器灰斗暂存后返回浸出车间水洗工段 |
| 废滤布 | 破碎工序 | 一般工业固废 | - | 浸出车间暂存,清冼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 石灰包装袋 | 石灰水制备工序 | 一般工业固废 | 0.042 | 返回厂家回收利用 |
| 检验分析固废 | 分析室 | 危险废物 | 0.21 | 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浸出车间水洗工段 |
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及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生产系统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核算,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344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0108t/a,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见表10-9。
表10-9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 污染物 | 来源 | 年工作时间(h) | 平均排放速率(kg/h) | 实测排放量(t/a) |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
达标 情况 |
| 颗粒物 | 破碎工序 | 2000 | 0.0172 | 0.0344 | 0.1 | 总量控制范围之内 |
| 氟化物 | 0.00054 | 0.00108 | 0.002 |
本次验收对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进行了监测,由表10-10可见,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3%。
表10-10 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
监测 日期 |
监测 项目 |
监测 频次 |
进口 | 出口 |
处理效率 (%) |
||||
| 废气量 | 监测浓度(mg/m3) | 速率(kg/h) | 排放速率(kg/h) | ||||||
|
11月 26日 |
颗粒物 | 第一次 | 1985 | 101.5 | 96.4 | 0.2015 | 0.1927 | 0.0175 | 90.9 |
| 1976 | 92.8 | 0.1834 | |||||||
| 2037 | 94.9 | 0.1933 | |||||||
| 第二次 | 1973 | 90.3 | 97.0 | 0.1782 | 0.1892 | 0.0165 | 91.3 | ||
| 1957 | 97.4 | 0.1906 | |||||||
| 1924 | 103.4 | 0.1989 | |||||||
| 第三次 | 1944 | 109.6 | 103.9 | 0.2131 | 0.2055 | 0.0172 | 91.6 | ||
| 1994 | 98.6 | 0.1966 | |||||||
| 1996 | 103.6 | 0.2068 | |||||||
| 平均值(%) | 91.3 | ||||||||
本次验收地下水监测结果引用2019年第四季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数据,该检测报告由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监测结果见表10-11。
表10-11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
检测项目 |
枣园 |
东侧绿化带 供水井 |
赵家沟 |
双湾 黑沙窝 |
双湾镇中心卫生院 | 标准限值 |
| pH(无量纲) | 7.5 | 7.2 | 7.8 | 7.8 | 7.9 | 6.5-8.5 |
| 总硬度(以CaCO3计) | 559 | 281 | 368 | 332 | 363 | ≤450 |
| 溶解性总固体 | 998 | 507 | 556 | 524 | 548 | ≤1000 |
| 耗氧量(以O2计) | 1.24 | 1.21 | 1.28 | 1.40 | 1.30 | ≤3.0 |
| 硫酸盐 | 161 | 116 | 122 | 109 | 121 | ≤250 |
| 氨氮(以N计) | 0.323 | 0.482 | 0.034 | 0.098 | 0.106 | ≤0.50 |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0.0010 | 0.0012 | 0.0015 | 0.0010 | 0.0017 | ≤0.002 |
| 氰化物 | 0.004L | 0.004L | 0.004L | 0.004L | 0.004L | ≤0.05 |
| 氟化物 | 0.261 | 0.274 | 0.263 | 0.278 | 0.310 | ≤1.0 |
| 铬(六价) | 0.006 | 0.006 | 0.004 | 0.007 | 0.007 | ≤0.05 |
| 亚硝酸盐(以N计) | 0.704 | 0.016L | 0.016L | 0.016L | 0.016L | ≤1.00 |
| 硝酸盐(以N计) | 6.77 | 2.44 | 1.78 | 3.51 | 2.89 | ≤20.0 |
| 氯化物 | 252 | 69.0 | 40.6 | 51.0 | 42.2 | ≤250 |
| 镉 | 0.0005L | 0.0005L | 0.0005L | 0.0005L | 0.0005L | ≤0.005 |
| 铜 | 0.04L | 0.04L | 0.04L | 0.04L | 0.04L | ≤1.00 |
| 铅 | 0.0025L | 0.0025L | 0.0025L | 0.0025L | 0.0025L | ≤0.01 |
| 锌 | 0.10 | 0.05 | 0.05L | 0.05 | 0.05L | ≤1.00 |
| 铁 | 0.06 | 0.03L | 0.03 | 0.03 | 0.03L | ≤0.3 |
| 锰 | 0.08 | 0.06 | 0.05 | 0.05 | 0.07 | ≤0.10 |
| 铝 | 0.009L | 0.009L | 0.009L | 0.009L | 0.009L | ≤0.20 |
| 钠 | 26.7 | 25.6 | 25.3 | 25.6 | 26.1 | ≤200 |
|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 <3 | <3 | <3 | <3 | <3 | ≤3.0 |
| 细菌总数(CFU/mL) | 18 | 6 | 9 | 11 | 11 | ≤100 |
| 汞 | 0.00004L | 0.00004L | 0.00006 | 0.00004L | 0.00004L | ≤0.001 |
| 砷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1 |
| 硒 | 0.0004L | 0.0004L | 0.0004L | 0.0004L | 0.0004L | ≤0.01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7 | 0.05 | 0.05L | 0.06 | 0.07 | ≤0.3 |
| 嗅和味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碘化物 | 0.015 | 0.016 | 0.011 | 0.001 | 0.017 | ≤0.08 |
| 色度 | 1 | 1 | 1 | 1 | 1 | ≤15 |
| 浑浊度(度) | 1 | 1 | 1 | 1 | 1 | ≤3 |
| 肉眼可见物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备注:1、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2中Ⅲ类标准限值; 2、“L”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结果按方法检出限加“L”填报。 |
||||||
续表10-11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
检测项目 |
下四分 | 红庙墩 | 南泉 | 宁远镇 | 标准限值 |
| pH(无量纲) | 7.5 | 7.5 | 7.6 | 7.3 | 6.5-8.5 |
| 总硬度(以CaCO3计) | 1077 | 539 | 409 | 642 | ≤450 |
| 溶解性总固体 | 2072 | 780 | 592 | 1168 | ≤1000 |
| 耗氧量(以O2计) | 1.28 | 1.28 | 1.26 | 1.30 | ≤3.0 |
| 硫酸盐 | 663 | 171 | 122 | 399 | ≤250 |
| 氨氮(以N计) | 0.298 | 0.495 | 0.489 | 0.120 | ≤0.50 |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0.0019 | 0.0015 | 0.0009 | 0.0018 | ≤0.002 |
| 氰化物 | 0.004L | 0.004L | 0.004L | 0.004L | ≤0.05 |
| 氟化物 | 0.286 | 0.249 | 0.100 | 0.931 | ≤1.0 |
| 铬(六价) | 0.009 | 0.006 | 0.004L | 0.006 | ≤0.05 |
| 亚硝酸盐(以N计) | 0.118 | 0.016L | 0.016L | 0.016L | ≤1.00 |
| 硝酸盐(以N计) | 15.1 | 3.80 | 2.51 | 9.48 | ≤20.0 |
| 氯化物 | 308 | 41.0 | 31.0 | 107 | ≤250 |
| 镉 | 0.0005L | 0.0005L | 0.0005L | 0.0005L | ≤0.005 |
| 铜 | 0.04L | 0.04L | 0.04L | 0.04L | ≤1.00 |
| 铅 | 0.0025L | 0.0025L | 0.0025L | 0.0025L | ≤0.01 |
| 锌 | 0.06 | 0.05L | 0.05L | 0.06 | ≤1.00 |
| 铁 | 0.03 | 0.03L | 0.03L | 0.03 | ≤0.3 |
| 锰 | 0.07 | 0.06 | 0.06 | 0.06 | ≤0.10 |
| 铝 | 0.009L | 0.009L | 0.009L | 0.009L | ≤0.20 |
| 钠 | 25.3 | 25.8 | 25.4 | 26.3 | ≤200 |
|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 <3 | <3 | <3 | <3 | ≤3.0 |
| 细菌总数(CFU/mL) | 6 | 21 | 16 | 11 | ≤100 |
| 汞 | 0.00004L | 0.00004L | 0.00004L | 0.00004L | ≤0.001 |
| 砷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1 |
| 硒 | 0.0004L | 0.0004L | 0.0004L | 0.0004L | ≤0.01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L | 0.06 | 0.05L | 0.08 | ≤0.3 |
| 嗅和味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碘化物 | 0.013 | 0.023 | 0.016 | 0.011 | ≤0.08 |
| 色度 | 1 | 1 | 1 | 1 | ≤15 |
| 浑浊度(度) | 1 | 1 | 1 | 1 | ≤3 |
| 肉眼可见物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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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2中Ⅲ类标准限值; 2、“L”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结果按方法检出限加“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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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见表10-14。
表10-14 环评批复主要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 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 落实情况 |
| 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控制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物料运输及堆存过程均应覆盖,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 经调查,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污染物浓度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石灰水制备装置应安装雾状水喷淋抑尘系统,有效降低石灰加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为防止污染物在车间聚集,原料库与浸出车间应加强通风,有效改善车间环境空气质量。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落实,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石灰水制备装置安装雾状水喷淋抑尘系统,有效降低石灰加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原料库与浸出车间加强通风,有效改善车间环境空气质量。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厌氧+好氧+沉淀”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昌市污水处理厂;产品分析化验浸出废液经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全部回用至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事故水及初期雨水经100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返回水洗工序。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防渗改造,并在厂区上下游设地下水例行跟踪监测井。 |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品分析化验浸出废液经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不外排;浸出车间、破碎工段地面冲洗水全部回用至浸出车间水洗槽水洗工序,不外排。事故水及初期雨水经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返回水洗工序。按照环评报告书划分,事故池属一般防渗区,建设单位采取的防渗措施为:厚度为210mm混凝土硬化,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 |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改造面积为1300m2的原料库,用于存放原料。本项目产生固废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中,破碎工序布袋收尘经除尘器中取出后,直接装袋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应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压滤机滤布和石灰粉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机滤布在浸出车间暂存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依托城市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理;石灰粉包装袋经浸出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 已落实,已按照相关规定改造原料库。破碎工序布袋收尘经除尘器中取出后,直接装袋送至浸出车间水洗工序。浸出毒性鉴别后的废样品及时倒入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压滤机滤布和石灰粉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机滤布在浸出车间暂存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依托城市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理;石灰粉包装袋经浸出车间暂存后,厂家回收利用。 |
| 严格嗓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 已落实,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
|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项目原料涉及危险废物,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建设100m3事故应急池,配备安装预防、应急等设施设备,加强烟气泄露、含氟滤液外泄、火灾等风险防控,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已建设100m3应急事故池,制定《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原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620302-2018-05-L。 |
| 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做好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及管道所在区域的防渗改造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严防污染物通过废气、废水、废渣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 |
已制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120cm厚的粘土基础垫层+250mm混凝土硬化; 一般防渗区:厚度为210mm混凝土硬化,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 |
|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以上总量由你公司原有项目“等量置换”。 |
据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344t/a,氟化物0.00108t/a,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11 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废气、废水、厂界噪声、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及环保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测及核查结论如下:
11.1工程建设结论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本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工艺及主要环保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变动为:环评阶段生产设备板框压滤机为3台,其中2台利旧,1台新增;实际建设中3台板框压滤机均为利旧。
11.2污染物排放监测、调查结论
11.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论
11.2.1.1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系统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监测,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0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3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经监测,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4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3)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论
经监测,本项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3%。
11.2.1.2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PH、SS、CODcr、氨氮、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限值。
11.2.1.3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音等措施后,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11.2.2固体废物调查结论
经核查,本项目固废废物为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废滤布、石灰粉包装袋以及检验分析固废。破碎工序布袋收尘属危险废物,定期返回本项目浸出槽水洗工艺;废滤布经过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石灰粉包装袋车间暂存后返厂家回收利用;检验分析废样品由塑料桶收集后返回水洗工序。
11.2.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颗粒物0.1t/a,氟化物0.002t/a。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344吨,氟化物年排放量为0.00108吨,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3地下水质量监测结论
本项目厂址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11.4环境管理执行情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环保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积极进行落实;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登记,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日常管理中加强员工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11.5验收监测总结论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完成环评报告书中各项要求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建议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填表单位(盖章):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C2613 | 建设地点 | 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行业类别 | 无机盐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R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38°32'5", E:102°13'24" | |||||||||||||||
| 设计生产能力 | 碳化硅10000吨/年,碳化硅粉8300吨/年,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2390吨/年 | 实际生产能力 | 碳化硅10000吨/年,碳化硅粉8300吨/年,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2390吨/年 | 环评单位 | 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 |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金昌市环境保护局(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金环保发【2018】40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开工日期 | 2019年9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11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 验收单位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87.0%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73.8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5 | 所占比例(%) | 4.32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76.5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7.7 | 所占比例(%) | 4.52 | |||||||||||||||
| 废水治理(万元) | 15.2 | 废气治理(万元) | 20.5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17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布袋除尘器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250d | |||||||||||||||
| 运营单位 |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6203007458558597T | 验收时间 | 2019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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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 颗粒物 | 8.4 | 10 | 0.395 | 0.3606 | 0.0344 | 0.1 | 0.0344 | +0.0344 | ||||||||||||
| 氟化物 | 0.26 | 3 | 0.00108 | 0.002 | 0.00108 | +0.00108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3:金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地下水水质委托检测报告






附件4:工况核查表
附件5:建设单位关于防渗区域防渗措施的说明
附件6:化验室产品检验记录
附件2: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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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工况核查表
附件5:建设单位关于防渗区域防渗措施的说明

附件6:化验室产品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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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保设施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项目设计、施工简况
本项目环保设施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雾状水喷淋设施均由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调试,环境保护设施资金由企业自筹,进度得到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
2、验收过程简况
“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属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昌市开发区汉口路。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内衬耐火砖2万吨;新增碳化硅产品10000吨、碳化硅粉(含水3%)8300吨、氟化钙硅酸钙混合物(含水5%)2390吨。本项目在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直接利用原有镍氢、镍镉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并进行改造。项目生产与生活用水、电、供热均由厂区原有设施供应。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7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2018年2月,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环保公司”)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28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金环保发[2018]406号)。
万众环保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委托甘肃云腾环境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腾公司”)对“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接受委托后,云腾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踏勘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11月7-8日、24-25日云腾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及调查情况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2019年12月1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甘肃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耐火砖生产碳化硅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根据现场评审的结论提出验收意见。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我公司成立环保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积极进行落实;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登记,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日常管理中加强员工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本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问题。
三、整改工作情况
(一)本项目验收过程中,专家组提出以下意见:
1、建设单位需完善整改内容
(1)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标识标牌;
(2)对原料、产品、中间产品、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进行合理分区;完善固废、危废管理台账;
(3)完善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收集及回用设施;
(4)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浸出车间石灰水制备装置的雾状水喷淋系统,减少无组织烟气排放。
2、验收监测报告需整改完善内容
(1)补充完善原有工程调查内容。
(2)核实项目变动内容并说明原因。
(3)完善图件附件。
(二)整改情况:
1、建设单位对专家组意见的落实情况
(1)已进一步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并完善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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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对原料、产品、中间产品、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进行合理分区并完善固废、危废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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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补充完善原有工程调查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P6-7。
(2)已核实项目变动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P21。
(3)已完善图件附件。




污水处理设施

